一
、适用范围
江西电网(含县级电网)供电范围内的“一户一表"城乡居民用户
。
二
、电量分档与电价
将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
,电价分档递增
。
(一)电量分档
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以下(“以下"含本数
,“以上"不含本数
,下同)
,即月均180千瓦时以下
。
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
,即月均180千瓦时至350千瓦时
。
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以上
,即月均350千瓦时以上
。
(二)分档电价
第一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不变
,即每千瓦时0.60元
;
第二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
,每千瓦时提高0.05元
,即每千瓦时0.65元
;
第三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
,每千瓦时提高0.30元
,即每千瓦时0.90元
。
三
、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
(一)城乡“一户一表"居民用户
,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
,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
。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
,由居民自行选择
,用户选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
。
(二)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
,高峰时段为8:00-22:00
,在现行电价基础上
,每千瓦时提高3分
;低谷时段为22:00-次日8:00
,在现行电价基础上,每千瓦时下调0.12元
。
(三)居民用电户计量表已达到峰谷分时计量要求的
,供电企业应在用户申报后两个月内实行
。计量表未达到峰谷分时计量要求的
,供电企业逐步分片组织实施
,峰谷分时计量表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
。
四、其它事项
(一)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
,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“户"
。没有房产证明的
,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
。一“户"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
,可申请作为合表居民用户
。
(二)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
,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.60元调整为0.62元
。
(三)供电企业对“低保户"和“五保户"家庭(包括供养“五保户"家庭)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
。如月用电量不到10千瓦时
,按实际用电量免费
。对集中供养“五保户"的社会福利机构
,按供养“五保户"人数
,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
。
(四)实施阶梯电价后
,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
,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分档基数后
,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
。用电不足一年的
,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
,用电不足一个月的
,按一个月计算
。
(五)供电企业要对居民合表用电户“一户一表"改造
,提高抄表到户率
,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
。“一户一表"改造过程中
,供电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
。同时
,要加强经营管理
,提高服务质量
。
(六)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
,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
、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
、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
、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
。